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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鉴定一般需什么时间开始做?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了怎么判刑

添加时间:2022年10月11日 来源: 东阳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dyjtlaw.com/

  方上校,东阳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巨鲸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车祸伤残鉴定一般需什么时间开始做?

一、车祸伤残鉴定一般需什么时间开始做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3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将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二、做交通事故伤残认定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车祸伤残鉴定是发生车祸之后必须进行的一项鉴定。因为针对于受害者的相关赔偿,伤残鉴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所以说,如果发生车祸之后,肇事者和受害者以及交警部门都有权提出来进行伤残鉴定,如果有一方认为伤残鉴定结果有误的话,可以提出重新进行相关的鉴定,以此来确定是否需要对此进行相关的赔偿。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了怎么判刑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了怎么判刑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的判刑标准一般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驾驶员应该知道醉驾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或者因为其他的违章行为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话,驾驶员一样是要承担刑事的,如果本人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就算有人在交通事故中去世了,自己也要积极配合处理,千万不能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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