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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的工伤怎样赔偿标准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死亡有哪些赔偿责任项目

添加时间:2022年10月11日 来源: 东阳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dyjtlaw.com/

  方上校,东阳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巨鲸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对交通事故的工伤怎样赔偿标准怎样规定的

一、对交通事故的工伤怎样赔偿标准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二、我国工伤保险补偿制度的特点有:

第一,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如未依法参加保险,将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和一旦发生工伤就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缴费主体仅仅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为此不需缴费;

第三,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原因,用人单位的参保率较低,即便如笔者所在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情况也不尽如人意;第四,对劳动者的补偿水平较低,如一次性工亡补偿金仅为48-60个月的平均工资,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

相关的劳动者在生活和工作期间受到伤害的,应积极的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办理。属于工伤的,应积极的要求自身的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的相关赔偿。如不是工伤的,相关的工伤保险机构也应赔付这类人员的治疗费用。

交通事故死亡有哪些赔偿责任项目

一、交通事故死亡有哪些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计算方式如下: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4、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7、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全国各地赔偿项目都一致,但是每个项目的计算方式与计算标准会不一样,这主要是因为各地政府所公布的人均收入水平和消费性支出数额不一样所导致的

二、一般赔偿以下项目:

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误工费指的是为处理交通事故所用的误工费。

护理费指的是受害者在抢救期间需要护理而支出的护理费用。

交通费指为处理交通事故而支付的交通费用。

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中的误工费,是指当事人家属为了处理交通事故耽误工作的实际损失,护理费是指抢救治疗期间家属护理当事人支出的费用,交通费是指为了处理交通事故,家属支付的交通费用,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人均收入标准水平确定,支付年限为20年,如果当事人75周岁,按照5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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