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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醉驾车辆是否被监控?醉驾非机动车处罚标准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2年10月11日 来源: 东阳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dyjtlaw.com/

  方上校,东阳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浙江巨鲸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法律规定醉驾车辆是否被监控?

一、法律规定醉驾车辆是否被监控

一般不会,对于醉驾的处理就是对当事人进行依法处置,不会对车辆进行监控。

根据新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

第二十八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2款“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的车辆在当时肯定会直接被工作人员给扣留下来的,因为工作人员随后也要对这辆机动车各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看是否驾驶员当时还存在着超速等其他违章行为,但是,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还没有被判刑之前,家属就已经把机动车给取走了。

醉驾非机动车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非机动车处罚标准是什么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予以警告或处50元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不得醉酒驾驶;

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第七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不得醉酒驾驭;

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

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

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正是因为对非机动车及行人等这些所谓的弱势群体的处罚力度太轻,这样才导致现在非机动车违章的现象远远大于机动车违章。国家法律制度当中所规定的这些道路出行规则,是需要社会各界共同遵守的,因为非机动车醉驾造成的事故,机动车一方是不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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