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交通事故律师

联系电话:13605724031
律师信息
方上校-东阳交通事故律师照片展示

方上校律师

  • 律所:

    浙江巨鲸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3605724031

  • 地址:

    东阳市江北学士北路90号二楼201室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运输危险货物发生事故时如何处理?

添加时间:2014年4月19日 来源: 东阳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dyjtlaw.com/


    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凡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应在三天内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机关,并在三十天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通知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

联系电话:13605724031

Copyright 2018-2024

东阳交通事故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