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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的通行规定

添加时间:2015年2月12日 来源: 东阳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dyjtlaw.com/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应遵守的规则
高速公路是指能适应年平均昼夜小客车交通量为25000辆以上,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一般能适应120公里/小时或者更高的速度,要求路线顺畅,纵坡平缓,路面有4个以上车道的宽度。中间设置分隔带,采用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高级路面,为保证行车安全设有齐全的标志、标线、信号及照明装置;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在路上行走,与其他线路采用立体交*、行人跨线桥或地道通过。从定义可以看出,一般来讲高速公路应符合下列4个条件:(1)只供汽车行驶;(2)设有中央分隔带,将往返交通完全隔开;(3)设有平面交*口;(4)全线封闭,控制出入,只准汽车在规定的一些立体交*口进出公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高速公路进行特别规定,是考虑到高速公路的特殊性。除上述生活实例涉及到的关于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故障处理规定外,《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进行了以下特别规定:
首先,高速公路速度规定
(1)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2)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其次,特殊天气下高速公路行驶规则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第三,高速公路上的禁止性行为
(1)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2)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②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③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④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⑤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3) 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
(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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